PS:二合一章节。
在丁教授带着华十二在全国各地做手术的那段时间,米国那边的官司终于尘埃落定。
虽然华十二钻的是《外层空间条约》的漏洞,但规定就是规定,只要符合法律那就是合理的,尤其这个事情在媒体连番报道之下,在西方社会闹得人尽皆知,极为轰动。
如此情况下,只要米国还承认自己是个法治国家,这个事情就不能不能认,纵然是苦果,那也要硬着头皮吞下去才行。
只是这件事过后,相信无论是米国相关法律,还是联合国外空委的《外层空间条约》,都要进行修改,以防止今后有人利用此漏洞谋取利益。
当然华十二对此很是赞同,有一些人就是这样,一天天自己不想着努力,整天想着不劳而获,怎么想的就这么美呢,啊呸!
官司打赢了,吉姆联系不到华十二,后者还是通过新闻报纸才知道的消息,等回到京城之后,吉姆已经在京城等他多日了。
最后的结果,就是米国方面每年将付出税后三百六十万美刀,计费将从明年开始,这笔款项已经打入了华十二在港岛花旗的银行账户里。
华十二打长途电话去港岛方面确认,的确有这一比款项汇入,他心中欢喜,终于在这方世界实现了财务自由。
高兴之下,华十二邀请吉姆去四合院里做客,让苏凌芳做了一桌家常菜,吃的吉姆赞不绝口。
席间,吉姆说他自己如今在米国那可谓是名声大噪,已经成功的跻身一线律师行列,他兴致勃勃的告诉华十二,他正在整理资料,然后接下来就开始就‘阳光使用费’的事情对东南亚某几个亲米小国提起诉讼了。
有意思的是,这种涉及到专利或产权的案子,完全不必要去被告国家当地起诉,依然可在米国法院对这几个小国发起诉讼。
这也就意味着,吉姆将在那家判他胜诉的法院,就此问题继续起诉东南亚某几个亲米小国。
这简直就是欺负人啊!
试问同样一个案子在同一个法院,怎么可能会出现两种不同的审判结果呢,所以说华十二和吉姆这是赢定了啊。
华十二听吉姆说了这里面的关窍,不由得哈哈大笑,吉姆也跟着笑,这正是他之前说的以米国政府为突破口,只要第一场官司打赢了,其他就好说了。
见两人笑得开心,苏凌芳不懂英语,听得一脸懵逼,她也不是听不懂就算了那种人,当即问起华十二到底说的什么。
华十二也不隐瞒,将自己怎么利用联合国《外层空间条约》的漏洞注册了太阳,然后吉姆怎么用舆论造势,迫米国政府就范出钱的事情一说。
苏凌芳都懵逼了:“你的意思是说,太阳是你的了?”
“法律意义上来讲,是这样的!”
华十二事情都做了,但是听人家这一问,也觉得是挺扯淡的一件事,不过他还是实事求是的点了点头,毕竟这是事实。
而且又不是只有他这么做过,在现实世界里不是也有人这么做了么。
苏凌芳感觉三观都被颠覆了,把太阳给注册专利了,想要对每个国家都收取阳光使用费,这也叫人办的事儿?
这听着就很神话好不好!
她追问道:“那你们打官司,给了你多少钱?”
“三百六十万!”
华十二说完就笑吟吟的看着苏凌芳,后者点头道:“哦,原来是三百六十...,万万万万.....”
纵然苏凌芳有社交牛逼症,可是当她意识到这是多大一笔钱的时候,口齿都不利索了。
华十二又笑着不充了一句:“美刀!”
苏凌芳直接一个倒仰,好悬没从凳子上倒仰过去,幸好华十二一伸手臂,将她揽在怀里。
此时苏凌芳感觉全身发麻,头脑一片空白,呼吸不自觉的屏住,全身肌肉都在收紧,感觉人生到达了巅峰......
好吧,就是你们想的那样,她在三百六十万美刀极度的刺激下,达到了,嗯......,反正此时已经有珠穆朗玛峰那么高了。
好半晌苏凌芳才回过神来,痴迷的看着华十二,她决定一定要牢牢抓住这个男人才行,当然首先她要做的是赶紧回到卧室换条裤子。
吉姆想的挺好,只要代表华十二,将联合国里的国家都告上一遍,那么未来他就是米国最有名的大律师。
可现实是残酷的,他还没有离开京城,联合国外空委的官员再一次造访了华十二。
与上次不同,上次是联合国外空委的工作人员直接找到了学校,而这次则通过了相关的部门。
这次会面,华十二干脆将吉姆这位代表律师也叫上了,陪着外空位过来的同志也没有直接命令他如何如何,而是晓之以理,劝他从大局出发,毕竟咱们也是五常之一,有必要维护人类共同利益。
吉姆自然是不愿意的,因为他还想靠着接下来官司让自己的名气再次提升几个台阶呢。
不过华十二却不能不考虑上面的态度。
最后经过联合国外空委方面、相关部门,还有华十二与吉姆,三方协商,决定用一笔费用买断注册的太阳专利。
吉姆为华十二据理力争,最后以十倍于米国方面的价格,也就是三千六百万美刀,达成了这笔对于这个时代而言,天价的买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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