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青松在随后还告诉孔绍安,胶东地区除了那些缙绅背景的地主群体,还有一类人是尤其需要注意的。
孔绍安还从没听过这么个词汇,不过陈青松稍做解释他就明白了。所谓的庶民地主,其实就是大量购买土地的商人和高利贷者。
这些人购买土地,有的是为儿孙,有的是为归园养老,还有的是买义田奉献给宗族;还有的则是为了在动乱荒年控制粮食,囤积居奇。这些人最常采用的手段就是,易名置办田产。
话说到这里,陈青松话锋一转,问了孔绍安另一个问题。
孔绍安迟疑了片刻,点点头道:
陈青松微微一笑道:
陈青松笑着拍了拍了孔绍安的肩膀,对他这个表态很满意,然后解释道:
孔绍安若有所思的翻到最开始记录的那页,一字一句的道:
陈青松赞许的点头道:
列为四民之末,又说什么,那不过是人前人后的把戏。对了,我知道你是济宁人,的孙家知道么?」
孔绍安当然知道,他以前就经常买它家的咸菜,自从去了胶东,每天吃早饭都会来上一小碟。
孔绍安点了点头,这些他其实都知道。根据下乡工作队的调查数据,目前胶东四县除了实物定额地租,还有类似于保证金性质的押租,甚至还有预收租钱的情况。
未来的人也许会在史书上看到某位名人在乡间的时候,率领佣保力作,且耕且读,田园牧歌,读书吟诗,好不惬意。可事实上,他们的惬意和悠哉都是建立在贫苦农户的血汗之上。
自汉代以来,中国的一般地租率就在五成以上。而由于的流行开来,使得底层农户负担更重。土地的所有权和耕种权分离,在南方叫田骨田皮,在北方叫田底田皮。在后世土地交易一般讲的是使用权的买卖,而这年月却是要分开谈。很多大地主拥有的上千数万亩地很可能只是田皮,而并非所有权。
以上好的水浇田来说,田皮会比田骨还要贵;于是只要获得了耕种权,那么转手就可以佃出去,获取不菲的利润。对于底层农民来说,他在获得收成后,首先要给土地所有者一笔额租,然后还要给耕种权所有者一笔皮租。虽然两者高低根据土地丰瘠情况各有不同,但也使得贫者愈贫。
福建人为什么自明代以来就有出海下南洋的风潮?无他,就是因为皮租太高。本来就耕地不足,八山一水一分田,有些地区的皮租甚至超过了额租的数倍,导致越种地越穷。
北海镇要想将关内土地收为公有,光拿到田骨是没用的,甚至暂时拿不到都没关系,田皮才是最关键的。相反在关外就没有这个问题,所有的生产资料都是自己提供;说句难听的,赵新一开始招收流民,他要把地租规定成都有人抢着干。
多新鲜啊,什么生产资料都不用出,而且拖拉机的工作效率还那么高,流民所付出的只是一半甚至是三分之一的辛劳,就能获得比关内更高的耕种利润,而且还能拿到五十亩地的永佃权,傻子才不加入呢!
陈青松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孔绍安也有了些想法。
说起地主放高利贷的问题,就不得不提到一个人--顾炎武的外甥徐乾学。此人是康熙时期有名的学者,曾任左都御史和刑部尚书。话说徐家在昆山放高利贷那都名标史册了,当他被弹劾归家后,明珠的外甥为了报仇,搜集徐家的罪证,其中就有放五分利的印子钱,徐乾学被吓得吐血而死。
可到了乾隆时期,五分利算个屁啊!十分利都有。
清廷曾限制民间借贷利率,要求最高月息三分。但把持着从城市到农村高利贷市场的地主士绅们却上下其手,使之成为具文,有些地方百分之百的年息已经成了通常现象。至于京城供官吏行贿买官之用的更是一本万利的买卖;要知道这年月读书人只要开始进京赶考,就一定会和钱铺、账局打交道。
北海镇之所以会对所有来参加考试的读书人提供一笔津贴费,也是考虑到他们有可能会借高利贷,最终引发权力货币化。
孔绍安在经过这次谈话后终于认识到,他要做的绝非是单纯的减租减息,而是一场从城市到农村、从经济到政治的革命,社会各阶层的人都会被波及,无
人幸免。
于是当他回到自己的大本营文登后,他再次召集四县的工作队成员开了一场动员大会。在会上,他将土改运动的意义提升到了更高的层面,直言这场革命就是要,但绝不是光分田地就算完成任务,这是一场波及到所有人的革命,不如此就无法使底层百姓摆脱贫困,也无法实现的目标。
随着动员大会的结束,一百多支由北海军、民政干事、农技人员组成的下乡工作队再次出发。从1793年7月5日起,北海镇在胶东四县开始推行农会,并公布了相关法案。其中明令要求在工作队的领导下,在县、乡、村成立三级农会。非直接农业经营者--诸如出租田骨田皮后只收租子不种地的人一律不得加入。农会下设租佃部门,以谈判和仲裁的形式调解租佃纠纷。
跟赵新在爪哇搞的农会一样,所有农会成员都会免费领取一套生产工具和优质高产种子,乡一级的农会将对下属各村提供包括马拉播种机、收割机在内的全套农机服务;行署对各乡的农田水利设施修建和改善都将围绕农会成员户进行。
紧接着,胶东行署又公布了,考虑到内陆地区使用农历的习惯,具体实施时间被定在了农历七月初一。主要包括了以下内容:
一、四县的地主户无论大小,均可保留水田五十亩或旱田一百亩,其余土地全部由军管会以货币方式征收公有;不参加征收补偿的地主户不得加入农会。征收后的土地所有权为政府公有,农会成员承租耕种,不得转佃,佃租分益比例为30%。
二、在征收补偿方面,地主可得到30%的现金补偿,其余的70%则是以北海镇民政发行的土地债券来支付,分十年等额偿付,附加年息8%。
三、农会成员向地主佃租,田骨和田皮合计的租费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当年产出的40%,不得实行定额地租。现有地租高于40%者必须降至此标准,低于此标准者则不得提高,否则佃农有权利放弃佃耕,所有经济损失有放佃者承担。
四、地主不得以押租的形式预收地租,若遇歉收则应调降。佃租期不得低于6年,租约期满后,除非地主收回自耕,否则仍应租给原佃农;地主若要出售土地,不得将田骨和田皮分拆交易,同时北海镇军管会有优先承购权。
五、在自耕农方面,对不足2亩地的自耕农免征一切税赋,仅在销售过程中征收5%的固定税费,此外如果是农会成员在税收上可减免1%。
六、行署将拨款五十万在胶东地区成立农村信用部,为农会成员提供借贷和存款等一系列服务。
七、对于民间放印子钱的行为,一经军管会查获,借贷人只需偿还本金,无须支付利息;还不起的最高可分十期偿还。同时军管会将对放贷人施以本金五倍的高额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政令的发布,立刻在胶东四县引发轩然大波。原本对工作队笑容满面的缙绅地主再遇到到工作队的成员,要么苦口婆心的用来劝说,要么就惶惶不可终日。这些人无一例外的派出了自家的亲随,跑到本村本乡最穷困的佃户家里,又是送
粮食,又是嘘寒问暖。一时间,各乡各村的缙绅们全都成了大善人。
然而令他们没想到的是,农户们不是傻子,谁是真心对自己好他们心里一清二楚。工作队在之前半年的摸底工作中已经赢得了他们的好感,这些人从来不去地主家吃喝,每天单独开火,而且还时常拿出自己的口粮救济那些贫苦户。于是不少人都把过去亲身受过的苦,跟工作队的人讲过。
人家怎么说的来着?庄稼人得自己救自己,拉紧手一齐干才能换个活法。
反正都穷到这个份上了,那就不妨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