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没有脚的人才能走到的地方(1 / 1)

海盗王权 北海牧鲸 2382 字 1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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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斯!”

“八指!”

拜伦一个眼神过去,身后的两个人立刻心领神会。

幻影之刃格斯拔出腰间的两柄匕首,身影一闪便化作一缕青烟,悄然没入了茂密的丛林。

按照冒险小队分配职能,他自然是担任队伍中斥候的角色,负责排除危险,沿途留下标记。

虽然秘境内外信息隔绝,但在秘境之内,他们这些王之右手之间借助黄金律法实现的通讯并不会被屏蔽。

甚至就连普通的鹦鹉螺和回声海螺都依旧有效,足够冒险所需了。

八指则拔出背上的双刃战斧,大步走到连路都没有的热带雨林边。

一道银光闪烁,一棵高大的乔木瞬间倾倒下去,三下五除二就在丛林里开出一条宽敞的通道。

然后像是不知疲倦的人形机器一样挥砍不停,不闪不避向着那一根帆船桅杆的方向笔直地走过去。

比起当初穿越雨林,前往阿兹克王城的时候更加驾轻就熟。

显然,此时的他和格斯一样已经晋升二阶。

湾民狂战士的晋升比海盗还要简单直白,只要“杀杀杀”就行了。

要求是要在一场场残酷血腥的死斗中幸存下来,五人、十人、二十人

也就是达成剑士们口中常说的十人斩、百人斩、千人斩的成就,就能踏着敌人的尸骨完成更进一步。

成功晋升之后,获得的二阶核心能力叫做嗜血狂战:

“自主狂化后,能以拜伦一直想要的超凡耐力为根本,大幅提升体质、力量、反应速度、野性直觉、恢复能力

屏蔽痛觉的同时,自身对各种异常状态的抗性大大增强。

那些能对普通人致死的诅咒、酸液、火烧、贯穿伤,对他来说只能算是稍微影响战斗力的轻伤。

将自己变成:蒸不烂、煮不熟、捶不破、炒不爆、响当当一粒铜豌豆。”

即使没有发动超凡能力,也会促使身体素质不断增强。

最高能成长到与灵长类动物中最强生物——银背大猩猩相仿,达到理论上的种族极限。

此时八指的身高早就超过了两米,坟起的大块肌肉好像花岗岩一样结实。

当然,身为荣耀阶梯体系下以安全为宗旨的超凡能力,这种能显著增幅肉体素质的效果可不是白来的。

透支细胞的分裂上限,用的多了就会导致短命,就跟铁锚湾的那位前督军儿童卫士丹尼斯一样。

后面的薇尔莉特、几位海盗军官和五十位陆战队成员在拜伦带领下集体跟上,血红威士忌阿尔弗雷德负责压阵。

刚刚登岛,安全性还在可控范围之内,并没有什么危险的存在主动冒出来。

倒是正在准备自己三阶人生菜单的阿尔弗雷德,十分幸运地抓到了一只岛上特有的“红宝石蟹”。

通体甲壳都像是由一种红宝石般的晶体构成,透过半透明的身体可以清楚看到内部鲜嫩洁白的肉质。

要不是阿尔弗雷德拥有“心流”,可以完美捕捉到它身上的缝隙,一刀掀开坚硬程度堪比钢铁的蟹壳。

许多二阶超凡者恐怕都只能对这种奇异的魔怪束手无策。

这位美食家从包里拿出随身携带的精品蟹醋,稍稍给宝石蟹调了个味,抱起来就生啃。

三下五除二解决掉了人生菜单八道餐品中,一道副菜(海鲜、鱼类)的名额。

晋升仪式完成八分之一,眼看着整個人精神焕发,一身灵性都活泼了不少。

路上只是耽搁了一小会儿,一行人就顺利来到了那艘兰开斯特家族冒险船的身边。

“拜伦,这艘船毁坏的似乎有些太厉害了,根本不像是11年该有的样子。”

薇尔莉特身为一位大匠师最有发言资格,一眼就看出了其中的不同寻常。

明明过了短短11年,这条船却像是已经经历了上百年风雨的摧残。

船体已经有一半被埋进了土里,表面盖满了落叶、腐殖质和青苔,有的地方还长出了人腰粗的大树。

要不是那一根主桅的桅杆依旧高高支起,从远处看还以为这只是一座不起眼的绿色小山包。

队伍正对的这一面是更加阴暗潮湿的暗面,本来用上等橡木制成的船板已经高度朽烂,甚至上长出了古怪的彩色木耳和蘑菇。

透过火炮甲板敞开的炮门,还可以看到其中的青铜火炮早就长满了一层厚厚的铜绿。

虽说青铜作为一种铜锡合金,远比铁器更耐腐蚀。

但即使是队伍中最大胆的炮术专家怀恩多特,也完全没有胆子用这玩意开上一炮。

倒是船身没有被攻击的痕迹,说明当初还没等船员们从岛屿深处撤回探险船,就已经全军覆没了。

“警戒,我们进去看看。”

拜伦挥挥手,一行人刚要靠近过去,搜寻一下这座冒险船的遗迹,看看里面会不会残留着什么有用的线

本章未完,继续左滑阅读m.77shuku第二百二十一章没有脚的人才能走到的地方关灯护眼字体:大中小第二百二十一章没有脚的人才能走到的地方索。

窸窸窣窣

脚下忽然传来细微的震动,便让他们下意识止住了脚步。

随即一群拇指大小,通体金黄色的蚂蚁,好像金色的喷泉一样从地下钻了出来。

在地上飞速流动着,呈扇形向着他们包围了过来。

石子、小草、树木凡是挡在它们前面的东西,大多只是一瞬间就被啃了个精光。

远比热带雨林里最恐怖的行军蚁还要恐怖。

众人毫不怀疑,就算是一头大象挡在这种蚂蚁面前,也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被吃成一堆白骨,甚至连白骨都不剩。

显然,这就是规则一所说的:

“每个人都要用两枚金币买通守卫沙滩的食金蚁才能登岛,一枚金币的重量不得低于40克。”

拜伦这段时间虽然花钱如流水,但他缺少的是大钱,小小的门票钱还是能拿出来的。

只是在乖乖给钱之后依旧感到肉疼。

他自己、外援薇尔莉特、布鲁赫、阿尔弗雷德、格斯、八指、怀恩多特、杰奎琳,再加上五十个陆战队员,共计58人。

一人两个40克的金币,就是116枚,足足4640克,四舍五入一下子就送出去了将近5公斤的黄金。

这还仅仅是刚刚登岛而已。

简直难以想象要是一路用黄金开道,无惊无险地直达藏宝洞,又需要付出多少令人咋舌的财富。

而且拜伦对金银岛会不会将自己吞下去的金银重新吐出来,表示严重怀疑。

“我辛辛苦苦抢劫、冒险、办实业来实现原始积累实在是太慢了。

拿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才是资本时代的打法。

上天什么时候能赐给我一个怎么薅都薅不秃的冤大头啊?

如果是那种能在用完之后,不想还债,就可以一刀刀掉的,就再完美不过了。

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

这句话说的就是像我这样,始终怀有‘劫富济贫’情操的高尚之人。

当然,我就是那个‘贫’。”

前人总结出来的规则没有骗人。

就连邪门的怪诞也知道拿钱就得办事的道理。

食金蚁在收钱之后,果然又像潮水一样重新退了回去。

这个时候他们要是能跟在这些食金蚁后面,一路追到它们的蚁穴里,恐怕能收获一个堪比龙巢的大宝库。

但是拜伦以一位海盗的直觉,下意识觉得这种像收门票一样的零售买卖太过杯水车薪,应该还不足以实现整个金银岛财富持续增长的神奇效果。

隐秘:金银岛的财富增长之谜确实没有反应,也侧面说明了这种猜测的正确性。

危险解除后,他们立刻全面搜索了眼前这条信天翁号探险船的每一个舱室。

“报告船长,船艏楼没有。”

“报告船长,底舱没有。”

“火炮甲板没有”

但是找遍了整艘探险船,都没有找到任何一具当年探险队的尸体和他们留下的只言片语。

只找到了一些随船的器具。

却跟帆船一样,像是经历了百年岁月早已朽坏,只是稍微一碰就全都散架了。

似乎在金银岛消失在物质世界的那段间隔中,岛上的时间流速要远比外界更快。

格斯倒是找到了一枚保存完好的奇物回声海螺。

可海螺只能记录最近三个月的声音,整整11年过去,早就已经没有任何关于探险队的信息留下来。

拜伦打开历史的回响又亲自搜寻一遍,终于在早已腐朽,长满蘑菇的船长室里找到了一本藏在青铜匣子里的航海日志。

看署名,它属于冒险队的船长安德鲁·兰开斯特,一位三阶暴风骑士,按照血缘算应该是拜伦的堂叔。

在黑廷斯王国,海军一直都是兰开斯特的私兵。

按照海军军舰的管理准则,所有的军官,包括校级船长、尉级军官甚至军官候补生都需要独立记录航海日志。

虽然幸存下来的只有这一本,也足以让他们管中窥豹了。

拜伦迫不及待打开日志。

第一篇是信天翁号这次冒险航程开始的第一天。

“白银纪1461年6月11日。

天气晴,西南风4级,我们扬帆启航开始一次伟大的寻宝之旅。

我安德鲁·兰开斯特将带回大海盗的珍宝,帮助红蔷薇打败白蔷薇的叛逆,成为兰开斯特的英雄!

航线:北海海域,近海航线,左舷戗风近迎风航行

虽然今天刚启航就是让人讨厌的逆风,但总归是有好消息的。

小乔休尔的妻子怀孕八个月了,等我们返航归来的时候,应该刚好迎来孩子降生。

我们已经约定好,等平安归来,我就会成为那个孩子的教父。

与弗里曼相爱的那个姑娘今天来送他,两个年轻人商量好,等拿到这次财宝的收

本章未完,继续左滑阅读第二百二十一章没有脚的人才能走到的地方关灯护眼字体:大中小第二百二十一章没有脚的人才能走到的地方益,回去就去找那个抠门的岳父提亲

对所有人来说这都是美好的一天。”

拜伦摇摇头:

“这可真是糟糕的一天,亲爱的叔叔,愿你们的灵魂安息。”

接着一目十行,飞快略过中间航海时无关紧要的部分。

“白银纪1461年6月15日。

天气阴,西南风5级

今天就是金银岛时隔七年,又一次现世的日子,我们已经做好了准备。

我在临行前特地在全知之钥中大量查阅其他冒险家上传的资料,这是一位优秀冒险家可贵的品质。

也在这一天,我听着附近小岛上的蝉鸣,突然意识到我似乎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

逆推金银岛出现的时间,无论它是在哪一年,在哪里出现,都必定是当地的春夏相交之际。

而且与当地的蝉鸣高度吻合,每每都是伴随着刺耳的蝉鸣声一同现世。

当然,我个人并没有觉得这个发现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看到这里,拜伦的脸色却渐渐严肃起来。

因为这支冒险队在临死前,最后用契约生物海鸥信使,为后人传递出来的信息就是:

“当听到耳边有蝉鸣响起的时候,不管面前的财宝有多么诱人,都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撤离!”

“蝉鸣,又是蝉。岛上的危险很有可能和外界的蝉鸣有联系。”

继续翻页。

“我们刚刚登上金银岛,就有一只红色的金刚鹦鹉来到信天翁号的附近,而且在我们整理装备的时候还一直在看着我们。

这只饶舌鹦鹉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故事,只是安静了一会儿,就开始在我们的耳边重复一个童话故事。

虽然任务时间很紧,我依旧随手记录下了这个荒诞却十分有趣的故事。

等我回家去,拿来当睡前故事讲给我的小汤米听,也许他会喜欢。”

拜伦又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那是他已经死在“克拉肯之触”手中的某位堂弟。

随手翻到日志中有字迹的最后一页。

那是一则笔迹十分潦草的童话故事:

“在十分遥远的地方有一个国家叫做西拉拉弗雅国。

谁想要到这个国家去,先要向瞎子学习认路,而且只有那些没有脚的人才能走到那里”

仅仅是第一句话,一种荒诞离奇的气息就陡然扑面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