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举世皆敌(1 / 1)

柳大少见到陶樱的动作,下意识的转动目光朝着她伸出被子外的那只手臂上望去。

在床头烛火的映照下,只见陶樱左臂手肘处稍微靠上的位置,一道两指宽左右的伤口直接映入眼帘之中。

这道伤口虽然已经停止了流血,但是可以看出的出来乃是划破没有多长时间的新伤口。

柳明志愣了一下,低头看了一下手中那把没有淬毒的匕首,将目光定格在陶樱手臂上的伤口位置:“这伤口是匕首划破的?”

陶樱微微颔首,没有反驳什么:“嗯!你刚刚夺我手里匕首的时候,我挣扎那几下的瞬间不小心划上的。

那时候我还躺在被窝里,手臂伤口上的鲜血自然要流在被子上了。

只是当时屏风后的内庭里又没有点着灯火照明,昏昏暗暗的你没看到也是情有可原的事情。

只是谁知道你竟然会认为这是我的……你就想美事吧!”

柳明志看着陶樱又藏到了被子里的手臂,一种失望至极,微微发酸的感觉涌上心头。

虽然这种情况合情合理,柳明志心里还是情不自禁的不爽起来。

仿佛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被人夺走了一样难受!

不由得失笑了几声,默默的坐到椅子上扣着下巴。

“原本我还以为你脸上的泪痕是因为你还是姑娘的缘故。

嗨!搞半天原来只是误会而已。”

“我流泪那是因为我失去了清白之身,不行吗?

我虽然已经不是姑娘的身子了,可是为了给为夫报仇,无奈之下竟然要失身于你这个夫君的敌人手里,不由得悲从心起,流下眼泪是再正常不过了。

你真当我是青楼之中那些人尽可夫,不知廉耻的娼妇了吗?”

柳明志神色苦涩的点点头:“行,我也没说不行啊。”

“柳明志,咱们两人之间的事情已经互相坦白清楚了,也都清楚彼此之间结下不共戴天仇恨的缘由了。

如今我行刺失败了,且落到了你的手里,不知道你打算将我处以何种极刑?”

陶樱说完,露出了一抹凄然的笑颜:“刺王杀驾,这可是诛九族的大罪。

虽然父皇他当年在位的时候废黜了夷三诛九的酷刑,然而此一时彼一时,属于父皇这位雄主的时代过去了。

你柳明志才是当今的天下之主。

自从夫君造反失败时候,蜀王府这一大家子早已经分崩离析。

我已经没有九族可以给你诛杀了,但是就我一个人而言,想来落一个五马分尸跟车裂,又或者凌迟处死的刑罚是必不可免的了。

不过,我希望看在你我相识一场的情分上,能让我死的痛快一些。

给我留个全尸!

同时,我也求你,不要因为我的事情,迁怒了李庚这孩子,他已经够命苦的了。

他是夫君唯一的子嗣,你已经杀了夫君,我希望你可以饶过他的子嗣一命,为他留下一脉香火。”

柳明志看着陶樱言毕闭上眼睛一副等候处置的模样,默默的转动着拇指上的扳指沉默了下来。

“三……陶樱,三哥当年之所以英年早逝,乃是因为他举兵造反失败的缘故,是死于权利之争。

我当年乃是臣子,千里奔赴京师勤王救驾,乃是人臣本分。

我不否认,三哥之所以英年早逝,跟我入京勤王救驾有一部分关系。

但是他的死真正的原因却与我无关。

他饮鸩酒自绝于御书房中,死在了父皇的遗像前,香案下,这件事天下皆知。

虽然我对他的死甚是惋惜,但是如果非要做出评价的话。

我只能说他是咎由自取。

你将他的死归罪于我身上,未免太冤枉我了。”

“你闭嘴,如果不是你柳明志,我夫君岂会那么年轻就丢下一大家子人魂下九幽?”

看着陶樱一瞬间变得有些狰狞的神色,柳明志重重的呼了口气。

“陶樱,我给你辩解的机会,不代表你可以肆意妄为,不分青红皂白的胡说八道。

本来就是李云龙他心怀不臣之心在先,意图染指不属于他的皇位,才会落得英年早逝的下场。

皇位是大哥李白羽的,这是父皇大行之前钦定的旨意。

大哥李白羽登基为帝,乃是上承天意,下顺民心的事情,身为一国储君,先帝大行之后,继承大宝乃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而他李云龙呢?明知大局已定,非要逆天而行。

不知忠心辅佐长兄勤政治国,善牧黎民也就算了。

竟然还拥兵自重,联合其余几路藩王,骤行起兵谋反这等大逆不道之举。

以至于数十州府百姓惨遭战乱波及,生灵涂炭。

更至于新君李白羽登基不足两年,为护京城数十万百姓安危而英年早逝。

此等罪行,可谓是罄竹难书。

你竟然还能堂而皇之的说出若非不是因为我,他就不会那么早就撒手人寰,魂下九幽的言辞来。

你为李云龙不公的时候,可曾想过因为他造反之事,数十州府百姓因为内乱而妻离子散,被迫颠破流离的下场?

对百姓来说,就公平了吗?

他是人,数十州府上百万百姓就不是人吗?

更甚至,如果不是他趁着后方兵力空虚,突然举兵谋反,当年我朝三路北伐兵马早已经一统天下,普天同庆,举国同欢。

大哥如果还活着,李晔这孩子就不会在年纪轻轻,少不更事的年岁继承皇位。

就更不会有几年前我柳明志被逼无奈,君逼臣反而不得不反,夺了他李家的江山社稷。

这就是因果循环!”

“我……我……可是夫君死在了你的手里这是不争的事实。”

柳明志看着陶樱明明害怕不已,却还硬撑着跟自己争辩的样子,不由的气笑了。

“呵呵呵呵,都说女子不可理喻起来没有道理可言,起初我还觉得这句话有失偏颇,今天你算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做不可理喻。

李云龙之所以身死御书房,他是知道自己大势已去,无言面对麾下将领,无言面对蜀地父老。

唯有饮鸩酒自绝,还能死的体面一些。

否则的话,就凭他狠狠逼死了自己的兄长,一旦落到了李晔他们哥俩的手里,想痛痛快快的求死都是一种奢望。

他饮鸩酒自绝地事情,天下皆知,你凭什么说是我杀了他?而且还处心积虑的接近我,宁愿失去清白也要刺杀与我!”

“当时……当时御书房里只有你们两个人,是不是你杀的不全凭你一张嘴吗?”

柳大少神色一沉猛的扬起了巴掌:“你!”

陶樱惊呼一声,立刻朝着床榻后缩了过去,眼神惊慌的看着柳大少高高扬起的巴掌。

柳明志放下手掌重重的呼吸了几下平复心情:“哼!不可理喻!

陶樱,本少爷不与你争论,你说的没错,当时御书房中确实只有我们两个人,三哥他又已经不在了,完全是死无对证的结果。

是不是我杀的他,也只是五五之数罢了,你凭什么执意认为是我杀了他呢?

再者说了,我之所以能够勤王救驾成功,先有北疆六卫的兵马拖延前金突两国的犯边大军争取时机

再有满朝文武与城中禁军里应外合,又有二哥李柏鸿,四弟李云平,五弟李擎,老七李智他们内乱滋生。

种种前提都是他造反失败的原因。

导致他造反失败以后身死的人太多了,你为何就认为我柳明志才是导致他李云龙无奈自绝的罪魁祸首呢?

要是照你这么说的话,不止我柳明志一个人,全天下都是你的杀夫仇人。

因为他不得人心,举世皆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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