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穿秋裤(1 / 1)

第211章穿秋裤第211章穿秋裤→:不日之后,两家果然小聚了一桌。

团圆饭吃在吴家老宅,派头绝对称不上隆重,十道菜色,冷热俱全,分别投其所好。

如此,亲家方才算是见上了一面。

迟老爷开朗健谈,很能够与难以开口的吴老爷说笑几句,一来二去,气氛竟显得十分愉悦。

然,吴老爷眼窝深陷,时日无多,此情此景,饶是以何人相看,都是能够明了的。

于是不再多留,仔细嘱咐了些宽慰的家常话,便要打道回府。

今日,终于是将婚宴的事情拍了板。

迟老爷思想开化,不喜铺张,只道女儿开心方为首要,与其大张锣鼓的重坐一次花轿,倒不如宴请几位至亲与至交,亲亲热热的聚上一聚。

他之主意,看似寻常,实则却是藏了些偏爱在其中的。

出了吴家老宅,但见迟老爷招一招手,直将吴清之唤至身前,和气的说道:“小吴,回去尽快把日子定下来罢!婚宴就摆在这里,教你父亲开心开心,好不好?”

吴清之听罢,喉间一哽,竟是有些动容。

吴清之原想将此婚宴设在饭店酒楼,要将气派做足,算是对成婚时的荒唐进行一种补偿。

风光大婚,为的是迟家的面子,许的是迟榕的偏爱。

可迟老爷却是笑容和煦,反复再劝,道:“小吴,我知道你在想些什么。但是阿榕想的,却是你的圆满,她不愿你留有遗憾。”

话毕,便是略微一点下巴,直直指向等在车前的迟榕。

那厢,迟榕正站没站相的踩在马路牙子上,上蹦下跳,自娱自乐。

她分明仍是一副女学生的模样,不盘发髻,不施脂粉,很能够拥有简单的快乐。

却是吴清之最爱的模样。

不知几何时,吴清之总喜欢看着迟榕玩闹,仿佛一眼万年,享尽了日子里的温馨。

“小吴,你父亲也好,我也罢,我们所盼的,唯有你之二人,能够相互扶持照顾,一生安泰幸福。”

迟老爷如是说罢,吴清之方才微微颔首,当即应了下来。

迟老爷得了答复,正欲离去,谁料,却是此时,但见吴清之探手一挡,竟是劝他留步。

“岳父,实不相瞒,我与迟榕,正在做搬家的打算。”

吴清之甫一开口,便是直切主题。

此话无端,虽略微显得有些突兀,可迟老爷闻言,面上却是毫无意外之神色。

“阿榕不认床,搬哪去都睡得着,”迟老爷笑道,“你们小两口打算得当便是,我总会支持的。”

这厢,迟老爷话毕,复又顿了一顿,方才轻叹一息,“不过小吴,你确实和她二叔想到一块去了……”

这岳婿二人,皆是聪明的头脑,迟老爷大智若愚,吴清之步步为营,话语点到为止,从来无需多言。

遂迅速的双双交换过一个眼色,如此这般,终于告辞。

迟榕哪里知道此二人的心思,反正一个是父亲、一个是类似于父亲的丈夫,左右没有她插话的余地,倒不如在旁的等着发傻。

迟榕等的久了,觉得没趣,便自行从路边揪了些花草,咻咻咻的甩在手里。

时至深秋初冬,迟榕已然换上了夹棉的袄裙,那裙子是流光溢彩的粉红色,配玻璃丝袜本该是最好看的,可她却根本没有机会穿得。

此乃因为吴清之的不准,他觉得天冷,遂认为迟榕也冷,于是非要教她穿上毛线秋裤,外面再套一条绸缎的衬裤,方才作罢。

如此,迟榕便被他打扮成了一个老式清装的小女孩,端的虽是大家闺秀的样貌,使的却是痞里匪气的态度。

吴清之不以为然,毕竟自己宠坏的夫人,总归是可爱至极的。

迟榕一片片的剥落干花的花瓣,嘴里振振有词:“穿秋裤、不穿秋裤、穿秋裤、不穿秋裤……”

迟榕实在是对毛线秋裤恨得紧,故而心神投入,就连吴清之行至身侧,她亦无所察觉。

“迟榕,岳父回去了,我们也该走了。”

吴清之轻声唤道,但见他嘴角略微噙着笑,正饶有兴致的看着那枯萎的干花,“怎么,教你穿秋裤,还这样的不情愿?”

迟榕翻了个白眼:“只有上了年纪的人才会穿秋裤,我年轻着呢,不怕冷。”

她当然不怕冷,迟榕天天像个小猴子似的上蹿下跳,没捂出一身热汗已是阿弥陀佛,秋裤简直是为一道紧箍咒。

然,此话很不严谨,辩驳了自己,却将吴清之的年龄牵扯进来。

迟榕尴尬的嘿嘿一笑,立刻噤声。xiumb

吴清之闻言,笑容反是深了些许,柔声道:“迟榕,我的确怕冷些,那么请你回家后好好的暖一暖我罢。”

迟榕眨巴眨巴眼睛,满脸写的是天真无邪:“怎么暖?再给你灌个汤婆子?”

吴清之绝不多言,唯有连哄带骗,先将迟榕抱上了车子。

于是一路畅行,甫一回到家中,迟榕便踏踏踏的奔上了二楼。

但见她簌簌的两下子,直将秋裤脱去丢开,复又裸着一双细腿,藏在袄裙之下,轻松自在。

罢了,迟榕方才取来汤婆子,一面哼着小曲儿,一面来到茶水间内,烧起一壶热水。

吴清之行在其后,但见他慢条斯理的推门入室,臂上搭着灰呢外披,身着一件黑色高领毛衫。

病体已去,吴清之不复从前的瘦削模样,何况他生的高挑,此时肩宽臂阔,简直要把迟榕比成幼女。

迟榕甫一回身,便见得他一双凤眸,含情脉脉。

吴清之压向前来,他二人的身高差实在太过悬殊,抱紧迟榕,根本轻而易举。

“热水还没烧好,烧好了才给你灌汤婆子,你在这等着!”

迟榕当即嚷了起来,却不料,吴清之竟是理也不理,只自顾自的说道:“谁说我要汤婆子的?”

话毕,一双温暖的手,已然探进了迟榕的衣裙。

她的腿光溜溜的,像是丝绸的触感,吴清之微一发力,便能听得阵阵嘤咛。

“你不要汤婆子你要什么!”

吴清之说:“迟榕,我要你。”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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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